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深受学生群体偏爱的“辣条”发布食用安全消费提示,指出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的“辣条”产品主要来自中小学周边商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辣条”销售较为集中的场所,抽检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色素以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查处相应不合格产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辣条”,并留存购物凭证,特别是不要在无证摊贩购买此类产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齐全;同时应注意产品有无油脂酸败气味以及油渍渗出问题,如有此类问题切勿购买。鉴于部分“辣条”盐分、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食用安全消费提示原文参见:http://www.sda.gov.cn/WS01/CL1680/116612.html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