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铅量限制规定
对儿童产品中含铅量的限制将在三年之内逐步完成。自 2009 年二月十日 起 , 为 12 岁或更年幼的儿童设计的产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 600 ppm ( 百万分率 ) 体积浓度值。自 2009 年二月十日 起 , 含铅量超过 600 ppm ( 百万分率 ) 体积浓度值的儿童产品在美国被禁止 , 销售这些产品会带来严重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在法案制定一年之后 , 或者自 2009 年八月十四日起 , 为 12 岁或更年幼的儿童设计的产品的含铅量不得超过 300 ppm ( 百万分率 ) 体积浓度值。 三年后 , 或者自 2011 年八月十四日起 , 这一限制将降低到 100 ppm ( 百万分率 ) 体积浓度值 , 除非委员会认定这一更低限制的规定技术上不可行。
对儿童产品的第三方测试
新法案要求对本意为 12 岁或更年幼的儿童设计的所有消费品都作第三方测试。每个儿童产品的制造商 ( 包括进口商 ) 或者私营专有商标拥有者必须对产品作测试 , 测试必须由被认可的独立的测试实验室作出 , 并根据测试结果 , 出具关于产品符合所有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现行要求的证书。 |